净化车间防火设计
1.设计厂房的平面布置。
厂房建设前,应事先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备安装或供应单位对厂房内部布局进行论证。首先应考虑易燃易爆工艺或设备应尽可能布置在厂房外部或邻近厂房。其次,组装车间,包装车间等人员密集部位紧贴外墙,并保证有一条长边是厂房外墙,一方面便于打开紧急疏散出口,另一方面有利于事故发生时的排烟和救援
2.建筑组件和室内装饰
建筑物应尽可能采用砖混结构,如钢结构,其厂房各组成部分的耐火极限应能满足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工厂建筑保温材料应尽可能选用不可燃或不易燃材料,尽量避免泡沫、橡胶或其他多孔有机聚合物材料。对于厂房的内部装修,由于其结构紧凑、排烟、排烟等特点,与地下民用建筑的火灾风险等级相似,因此各部分的装修要求应按照"建筑内部装饰设计和防火规范"中地下民用建筑的要求进行。
3.厂房的疏散设计
工厂大楼内的疏散通道应尽可能简单,以避免迷宫和门的放置。在厂房的出入口设计中,通道尽可能的笔直。在特殊工艺需要时,出入口不能满足疏散要求,疏散通道应部分靠外墙,在局部外墙采用密闭钢化玻璃门作为紧急疏散出口,在固定玻璃门上安装安全出口灯和破碎玻璃用橡胶锤。通道上应选择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并根据净化车间的特殊通风排烟形式确定其设置位置。一般净化车间的通风排烟大多采用上下回流的形式,因此应考虑上下插入设置。
4.通风和排烟设计
在厂房的某些部分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质或中间产品,如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气体,应分别设置事故排气系统,并可与供气系统切换。在设有中央空调系统或回风系统的工厂中,应在疏散通道、值班室和经常有人操作的车间设置紧急切断按钮,以切断其空气供应和返回空气,以防止火灾的加速蔓延。在走道疏散处、拥挤的车间和重要控制室设置排烟系统,以便于疏散和救援。
5.自动灭火设施的设计
为了防止粉尘飞散,空气净化一般采用上下送风或水平强制送风的换气方式,其回风口往往设置在地面附近,这使得火灾早期安装在天花板上的普通烟雾探测器很难探测到火灾信号,空气净化系统没有停止工作。因此,对于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的选择,不宜使用烟雾探测器。如果必须使用,则应合理设计烟雾探测器的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
在自动灭火系统的开放系统中,净化车间的明渠不能满足无尘、无菌的要求;封闭系统管道往往充满灭火剂,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泄漏,污染空气,净化车间不应使用自动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