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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净化车间噪声控制设计

2020-10-10 15:34:51 浏览次数:
GMP净化车间噪声控制设计
 
净化工程的噪声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在动力试验中,净化工程的噪音水平不应超过70 dba。
 
主要结果如下:(1)在湍流净化工程空态试验中,噪声水平不大于60 dba,层流净化工程的噪声水平不超过65分贝。
 
主要结果如下:(1)由于技术和经济方面的限制,或大于70 dba的噪音对生产没有影响,因此可以适当地放宽噪音水平,但不应超过75分贝。
 
(2)上述噪音水平是指在房间内每个工作点的耳朵位置(人的离开)的测量值。对于可变噪音,则取正常工作日内同一位置的等效连续声压级。
 
a.净化工程的噪声频谱仅限于倍频过程中的声晶体管级,每个频带的声压级不超过1。
 
在净化工程平面和断面布置时,应考虑到噪声控制要求。壳体结构应具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各部位的隔音量应接近。
 
净化工程中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安装特殊的隔声设施(如隔音室、隔声罩等)。
 
当净化空调系统的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音、降噪和隔振措施,除事故通风外,还应进行洁净室通风系统的降噪设计。
 
为了净化空调系统,根据室内噪声水平的要求,风管内风速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1)主风管为6~10m/s;(2)无回风出口的分支风管为6~8m/s;(3)大风管为h送风,回风口为3~6m/s。
 
净化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应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应因噪声控制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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