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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流手术室建造方案

2023-04-26 08:42:16 浏览次数:

   一、层流手术室的建筑布局、基本装备、净化空调系统和用房分级等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标准。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分级。为您介绍层流手术室建造方案。

   二、层流手术室的管理除手术室的基本要求外应:

   1、进入洁净手术部清洁区、洁净区域内的人员应更换产尘埃少的专用工作服;

   2、洁净手术部各区域的缓冲区,应当设有明显标识和屏障,各区域的门应当保持关闭状态,并有连锁装置,不可同时打开出、入门;

   3、医务人员应在气流的上风侧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有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操作应选择在回风口侧进行;

   4、洁净手术室温度应控制在22oC~25oC,相对湿度为40%~60%,噪声为40~50分贝,手术室照明的平均照度为500LX左右;

   5洁净手术室在手术中应保持正压状态,洁净区与相邻洁净区的静压差应符合标准(I、II 级> 8pa;III、IV级> 5 pa;洁净区对非洁净区>10 pa.)要求。

   6、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在手术前30分钟开启;

   7、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连续运行,直至清洁、消毒工作完成。Ⅰ~Ⅱ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20分钟,Ⅲ~Ⅳ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30分钟;

   8、洁净手术部每周定期对设备层的新风机组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每两周对净化机组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并进行记录;

   9、消毒气体、麻醉废气应单独系统排放或与送风系统连锁装置,不可回风进入循环。

   三、层流手术室空气净化设备的日常管理要求:

   1、对洁净区域内的非阻漏式孔板、格栅、丝网等送风口,应当每周进行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清洁;

   2、对洁净区域内回风口格栅应当使用竖向栅条,每天擦拭清洁1次,每周彻底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清洁,对滤料层应按表3要求更换;

   3、负压手术室每次手术结束后应当进行负压持续运转15分钟后再进行清洁擦拭,达到自净要求方可进行下一个手术。过滤致病气溶胶的排风过滤器应当每半年更换一次;

   4、热交换器机组散热器应当每周进行高压自来水喷射冲洗,并保持清洁干燥;

   5、对空调器内部加湿器和致冷器下的水盘和水塔,应当每周进行清洗去除污垢并保持干燥清洁;

   6、对挡水板应当每周进行清洗并保持干燥;

   7、对凝结水的排水点应当每天检查,并每周进行清洁。

   四、层流手术室空气净化系统要求:

   1、Ⅰ~Ⅲ级洁净手术室和Ⅰ~Ⅱ级其他洁净用房应当实行空气洁净系统送、回风的动态控制;

   2、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其他洁净用房可以通过末端为高效或者亚高效过滤器的局部空气净化设备实行动态控制,并设置工程专职人员负责手术进行中的计算机动态监控;

   3、非洁净区可以利用局部净化设备进行自净(空气净化机);

   4、严禁使用有化学 ** 、致癌因素的局部空气净化设备;

   5、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当保证密闭,不泄露;

   6、负压手术室和产生致病性气溶胶的房间应设置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且排风口安装高效过滤器;

   7、排放有致病气溶胶的风口应采用密闭装置。

   五、层流手术室的质量评价及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洁净手术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并作为手术部基础材料存档;

   2、洁净手术部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细菌浓度和空气的静压差,监测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静态含尘浓度和沉降菌浓度以综合性能评定的测定数据或年检数据为准。消毒后的染菌密度以每次消毒后的检测数据为准;

   3、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对非洁净区域局部净化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6、每年对洁净手术部进行一次包括尘埃粒子、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测漏、零部件的工作状况等在内的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监控并记录;

   7、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六、层流手术室环境细菌浓度、静压差日常监测方法:

   1、层流手术室空气日常监测方法:

   要求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平板采样法(沉降法)或采样器法(浮游菌法)检测细菌菌落总数。

   (1)回风口动态平板采样法:应在手术开始、手术2小时、手术结束前抽检3-4次。每个回风口中部摆放3个倾斜30℃,Φ90 培养皿,暴露30分钟后,37OC培养24小时。

   标准:每皿菌落计数平均值应符合表4标准要求。单皿最大值不应超过平均值3倍。

   (2)动态采样器法:浮游菌菌落检测应在手术进行如切皮、缝合、连台手术之间、手术进行4小时等,选择不少于3个程序,测定细菌菌落总数。

   标准:I级<30cfu/m3 ;II级<150 cfu/m3;III级<450 cfu/m3;IV级<500 cfu/m3。

   (3)其他洁净用房在当天上午10时和下午4时各测1次,在每个回风口中部摆放3个Φ90培养皿,沉降0.5h后在37℃下培养24h。

   标准:同回风口动态平板采样法标准。

   (4)采样次数:按湖南省卫生厅即将的洁净手术部医院管理控制规范执行。

   2、表面染菌密度监测方法:

   (1)采样时间:消毒后10分钟之内(各类洁净用房,作为静态实测数据)、各手术室手术结束后和各类洁净用房的上午10时。

   (2)采样地点:有代表性地点,每个房间每种表面不少于2点(如手术台、桌、灯等)。

   (3)采样及检测方法:按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55)附录A(采样及检查方法补充件)

   (4)标准:同回风口动态平板采样法标准。

   3、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测方法

   (1)每次抽检人数不少于3人。

   (2)采样面积及方法:按照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55)附录A(采样及检查方法补充件)。

   (3)标准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55)的要求。

   4、静压差监测方法:pa(帕)

   (1)方法: 仪器测定法。

   (2)仪器: 液柱式微压计,最小刻度2Pa。

   (3)人员: 一人持测定胶管并复核,一人操作仪器。

   (4)步骤:

   A、关门 应把洁净区域内所有的门关闭,最好有人守护。

   B、测定 从手术室最里面洁净级别最高的房间依次向外测定,凡是可相通的相邻两室都要测定,一直测到可与室外相通的房间。 应有一人在待测房间手持伸入该房间的胶管,使管口处于0.8m高度,管口端面垂直于地面,避开气流方向和涡流区。

   C、检查 如果静压太小,不易判断正负,可用线头之类放在门缝外观察。

   D、调节 如发现测出的压差未达到要求,可调节风口或阀门开关重测。

   (5)、监测标准 : I、II级> 8pa;III、IV级> 5 pa;洁净区对非洁净区>10 pa。

   (6)、测定次数:根据需要随时检测并留有记录。

   5、相对湿度监测:

   夏季:不得连续2天> 60%,不得发生2次以上。

   冬季:不得连续2天< 30%。不得发生2次以上。

   测定次数:随时检测并留有记录。

   测定方法:室内仪表读出并记录。

   七、层流手术室环境细菌浓度、静压差日常监测等标准(见表4)

   八、层流手术室静态(空态)时空气采样方法:

   1、采样方法:

   (1)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检测;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按全室统一布点方法检测。

   (2)沉降法采样时,用直径9cm的培养皿,在空气中暴露30min,37℃培养24h,培养皿中的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细菌数,以个/皿表示。

   (3)浮游法采样时,用裂隙采样器在空气中随机采样30min,对采样皿或采样条培养得出的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浮游下来的细菌数,以个/m3表示。

   2、采样高度:

   (1)采样点可布置在地面上或不高于地面0.8m的任意高度上;

   (2)在手术区检测时应无手术台;当手术台已固定时,检测高度应在台面之上0.25cm。

   3、布点方法:(见表5)

   4、采样注意事项:

   (1)在100级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应对着气流方向;在其他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均向上;

   (2)采样后的培养基条或培养皿,应37℃条件下培养24h,并计算菌落数,菌落数的平均值均四舍五入选位到小数点后1位;

   (3)当采用浮游法测定浮游菌浓度时,细菌浓度测点数应和被测区域的含尘浓度测点数相同,且宜在同一位置上。每次采样应满足表8的最小采样量的要求,每次采样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4)当用沉降法测定沉降菌浓度时,细菌浓度测点数即要不少于含尘浓度测点数,应满足表9规定的最少培养皿数的要求(不含对照皿)。如沉降时间适当延长,则最少要求培养皿数可按比例减少,但不能少于含尘浓度的最少测点数。

   (5)不论用何种方法检测细菌浓度,都必须有两次空白对照。第一次用于检测培养皿或培养基条(每批一个对照皿(条));第2次对操作过程做对照试验(每室或每区将1个对照皿(条),打开后又立即封盖,进行模拟操作);两次对照结果必须为阴性,整个操作过程应符合无菌操作的要求。

   (6)新房验收时,应最后做空气、物表细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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